永济市公安局出入境大队民警在日常涉外治安巡查防控时,及时发现并查处一起非法聘用外国人、外国人非法就业案件。
2018年11月19日17时许,出入境民警在城西小张夜市举办的“抖音”美食节巡查时,发现一名亚裔男子在一个印度飞饼摊位上制作并售卖印度飞饼,两名黑人在一个巴西烤肉摊位上制作并售卖巴西烤肉,民警固定证据后,要求该三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根据护照显示,亚裔男子系印度人,所持签证为M签,两名黑人系刚果人,所持居留许可为学习类。出入境民警遂将该三人及摊位老板依法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核查。
经查,违法嫌疑人付某伟为了吸引顾客谋取更大的利益,通过微信联系到一名印度人和两名刚果人,为其在小张夜市举办的“抖音”美食节摊位上工作,并口头约定每天支付该三人一百、三百、五百元不等的报酬。同时查明,付某伟长期穿梭于各地美食节,多次非法聘用外国人为其工作并支付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款之规定,付某伟构成非法聘用外国人,一名印度人和两名刚果人构成非法就业,出入境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第三款、*款之规定,对付某伟作出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一名印度人和两名刚果人作出各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
公司企业聘用外国人须依法依规,到人力资源局、外国专家局或当地文化管理部门等相应的就业管理部门办妥工作许可,并获得工作类居留证件后方可开始工作。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亦应提醒外国人切勿超范围超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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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就业”是指:
(1)未按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情况下在中国境内工作;
(2)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工作的;
(3)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非法聘用外国人”是指:
(1)聘用未按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
(2)聘用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
(3)违反勤工助学岗位范围或者时限的规定,聘用外国留学生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4)其他非法聘用外国人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
(1)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1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欢迎市民积极举报“三非”人员线索: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三非”外国人或其他单位(个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可直接向永济公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