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有房才有家,现在不少年轻人结婚前一半都会买套房子,很多人想知道婚前桂林买房可以算做共同财产吗,其实我们知道新婚姻法规定婚前买房是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
夫妻婚姻存续是指从双方领取结婚证的那日开始算起,所以还没领证但已计划结婚的准夫妻们要注意了,如在这情况桂林买房一定要把房屋占有比例规定好,不要意气用事,出资一方为表诚意在房产证上写上对方的名字,意味自己完全放弃该房产的所有权。
婚前桂林买房签约时双方需在场,申请房贷、交易过户等需要俩人一同办理,一方面规避单方面操作,另一方面如以准新娘、新郎名义申请房贷时,银行需要考察两人的资质,如特殊情况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双方共同买房时,提供的证件非常多,但若想成功办理,那一个都不能少,办理房贷时还需要额外提供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和半年流水。